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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省司法厅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黑龙江省司法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编排体系包括索引号、分类、发布机构、发文日期、名称、文号、关键字等内容,同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搜索和多条件检索两种查询方式。

  二、司法厅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网址:http://sft.hlj.gov.cn/

    2.“黑龙江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

  三、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sft.hlj.gov.cn/sft/c103818/public_zfxxgk.shtml?tab=gksq),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者通过sftzwgk2024@163.com邮箱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黑龙江省司法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邮编:15009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司法(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司法厅办公室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51-8229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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