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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15:59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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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黑龙江省司法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通过与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模式统一、数据统一”的“双统一”标准;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692条,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解读1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舆情3次,组织新闻媒体集体参与报道4次,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消息312条,微博公开信息数882条;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公开数据清单;做好财政信息公开,集中统一公开财政预、决算,增强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大力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统筹全省政府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各级政府按照时限将本地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2.依申请公开严格把关,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39,申请内容全部公开22件,申请内容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并指导方向10件,重复申请2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3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

  3.政府信息管理切实加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提升公众参与度;把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关,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重点关注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提升服务质量;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厅网站部分版块,通过底层数据对接、迁移解决了更新不及时服务不实用等实际问题在政务服务板块对律师、律所、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所、公证人、公证单位等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底层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达到时时更新、便民查找、高效公开的预期效果;在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方面,提高稿件质量,保证信息时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涉及技术问题时积极与第三方技术公司协调沟通,解决实际问题。

  5.监督保障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管理规定》,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实行垂直管理,确保网站建设有序有质;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各部门报送稿件质量,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全员培训;充分利用考核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比重;通过与第三方技术公司深度合作,确保网站高质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2.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1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1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1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个别板块功能有待优化2021半年完成了网站部分板块改版升级工作,但模块兼容运行速度、人性化方面还存在问题经与第三方技术公司沟通,上述问题正在逐项解决

  2.发布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个别下辖网站出现“错敏字”情况,厅党委高度重视,对责任网站进行通报,全面整改,逐一排查,并要求今后发布内容严格把关,细化责任,提高站位,保证发布信息真实、有效、高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全年重点建设两个平台。

  1.“智慧司法所”平台成。信息化建设工作我厅高度重视数字法治、智慧司法的信息化理念,针对基层司法所点多、线长、面广等实际特点,以及现有业务应用系统诸多不便的现状,整合资源、提高效率,通过数据融合等多途径建成了“智慧司法所”一体化平台。该平台通过一次登陆、全系统有效应用的特点,切实解决了当前司法所在实际应用中的诸多问题目前,该平台已投入使用,平台涵盖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智慧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6个系统,全面覆盖全省1336个司法所。该平台实现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管理,提供便捷、有效、的应用服务。

  2.全省法律服务一体化平台建成。2021年在厅党委高度重视下建成了全省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占地710平方米,分为实体窗口服务区、热线网络服务区、公共法律服务运营数据中心区三个功能区。中心的运行解决了长期困扰群众和基层的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供给不足、质效不优等问题。省司法厅将坚持“便民、惠民、利民”的服务理念,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一网、一门、一次”,聚焦服务态度、服务便利、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五个品牌建设,深化12348与12345热线平台对接,让群众只需拨打一个电话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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