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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30 16:20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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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黑龙江省司法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有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司法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433号;邮编:150090;电话:0451-82297064;传真:0451-82297080)。

一、工作概况

2011年,我厅按照中央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透明性;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档案资料,加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其作为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目标考核事项,并二次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形势,进行思想动员,落实领导责任,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法制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调整进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形成了办公部门组织协调、法制部门审查把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其他部门分工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年初根据全省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2011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体系,明确任务,量化目标,提高了各单位、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年底,将依据《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之中。

(三)强化监督,保质保量。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深入各地市司法局、直属单位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等各种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定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部署任务,有力地促动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组建由离退休干部、律师、新闻工作者组成的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队伍,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通网上投诉信箱等形式,主动广泛地征求各界对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并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下属单位办事公开,扩展公开渠道。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坚持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尤其注意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都予以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我们结合司法行政行业职能特点,通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通的16家政务信息网站,包括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政法学院、警官学院以及12个地市司法局的政务信息网站,对涉及到包括监狱管理工作、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管理工作、公证管理工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学教育工作、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等13类74项内容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0.6%;法规政策类信息11条,占1.7%;部门文件92条,占14.2%;业务类信息98条,占15.1%;工作动态类信息443条,占68.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

四、咨询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网络在线咨询等975个(条、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申请。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1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厅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向其他有关部门提供政府信息,以及信息化建设等硬件建设方面与一些先进单位还有一些差距。为此我们将加大推进力度,及时改进不足,进一步促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发展,为推进我省司法行政事业又快又好、更好更快发展提高强大支持和有力保证。我厅将在今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我们将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必要性,通过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务人员的约束力,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我们将对政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三)进一步抓紧做好网上审批大厅的建设工作。我们将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在网上建立行政审批大厅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力争尽早完成我厅建立网上行政审批大厅的工作。

(四)进一步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我们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提高,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厅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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