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省司法厅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黑龙江省司法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编排体系包括索引号、分类、发布机构、发文日期、名称、文号、关键字等内容,同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搜索和多条件检索两种查询方式。
二、司法厅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网址:http://sft.hlj.gov.cn/
2.“黑龙江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
三、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sft.hlj.gov.cn/sft/c103818/public_zfxxgk.shtml?tab=gksq),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者通过sftzwgk2024@163.com邮箱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黑龙江省司法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邮编:15009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省司法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司法厅办公室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51-8229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