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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11:14 来源:厅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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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按照年初重点工作部署,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6+3+2”工作落实机制为抓手,突出重点,完善机制,较好的完成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司法厅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改革,研究制定了《省司法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省司法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全系统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思想观念明显转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创新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质效明显提高,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贡献了司法行政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均已全部公开到位。对省司法厅机构设置、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政务公告、访谈记录、领导活动、领导讲话、地方信息、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统计数据、政策法规、专题报道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对监狱工作、戒毒工作、法治宣传工作、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工作、基层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业务的相关事宜,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及时准确公开。

省司法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持续、主动公开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新闻发布会等政务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人民满意度显著提升。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落实落地,省司法厅持续做好财务信息公开,集中统一公开预、决算,增强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公权力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坚持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二是切实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三是通过“业务大讲堂”等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文字水平,确保答复文书于法有据、于情合理,真正做到程序上透明,结果上公正,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编制司法行政工作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规范文书确定性指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不断完善专题专栏。自2022年厅网站设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典型案例”专栏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2023年,省司法厅持续发力,进一步梳理发布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以更强担当、更大作为不断助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面。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知情权需求是推动政务公开的不竭动力。省司法厅通过网上“走流程”、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充分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近距离、面对面感受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真实想法,让人民群众真正参与进来,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三是持续强化信息平台建设。省司法厅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通过底层数据对接、迁移,扎实推动解决信息更新不及时、便民服务不实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真正做到时时更新、处处更新,更好更快搭建便民查找平台,高效公开效果更加明显。

(四)监督保障。2023年,省司法厅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严格按照垂直管理的要求,确保网站建设有序进行。全面开展业务培训2次,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员能力素质,确保报送稿件质量,增强网站信息点击量和关注度;通过与第三方技术公司深度合作,确保网站高质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6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9.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1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省本级)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个别板块功能仍需继续优化。为了给广大网民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政务公开服务,2022年,省司法厅对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但是,在模块兼容、运行速度、人性化服务等方面还有待提高第三方技术公司大力支持下经过一年多的探索改进,上述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信息发布质量仍有待提网站个别板块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经全面整改,逐一排查,细化责任,提高站位,保证发布信息及时、真实、有效、准确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严格按照6+3+2”工作落实机制,不断夯实政治责任,坚决落实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极端负责的过硬作风,如履薄冰的工作态度,披甲枕戈的备战姿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发展。

六、其他报告事项

(一)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智慧法治”建设与应用,综合一体化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全省司法行政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全部投入使用,解决全省异地服刑人员、矫治人员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无法开展家属探视等实际困难。

(二)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12348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话务、工单系统的整合对接工作,保证实时服务数据及时传输,推进数据共享。实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省级统筹,专业律师“7×24小时”全程在线解答法律咨询,现已接听群众来电30.8万余次,是原平台话务量的3倍,群众满意率高达99.8%。

(三)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省司法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共收取0元,实现政府公开信息获取全部免费。

责任编辑:宋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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