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呼中区有着丰富的林下资源,每年都会吸引了许多慕名而来的外地人进行林下资源的采集。8月几名云南来的采山人员和当地老板商议好采收松树塔,老板每斤抽成1元,结果结账时,原本应该到手的3.5元/斤却变成了3.2元/斤。双方因报酬问题发生争议后,老板工钱迟迟未发,几名云南采山工人已经滞留呼源2天。
二、调解过程
为了避免矛盾升级,造成不好影响,呼源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刻上报至局机关,申请指派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相关领导共同参与调解,工作人员驱车38公里,赶赴现场,抵达现场后,经多方打听,工作人员联系到了雇佣采山人员的老板,但是听说来意后,当事人却拒绝调解,表示爱哪儿告哪儿告,我没少给他们一分钱!这为调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通过调解员反复的劝解,雇佣老板才说了缘由,因为松树塔采摘每天售卖的价格都不一样,是不固定的,且因为近几日雨水大压重量,价格自然而然就会低,但是因为采山人员是外省人,且今年是第一年来,并不了解随行就市的情况,自然而然的认为每天的价格都是一样的,是老板恶意克扣酬劳,双方情绪都很激动从而产生了激烈的矛盾纠纷。
调解员了解到情况后,明白这是中间存在误会,但因双方当事人情绪都较为激动,不肯见面,便多次奔波于两方当事人之间,劝解双方当事人坐到一起,面对面把中间的误会解除。
三、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晓之以礼、动之以情的劝说和对事实的客观讲解中,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各退一步,调解现场王某支付酬劳2万余元,阿某5人表示满意。
四、案件点评
此次调解的目的是双方互让互谅地解决采集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调解员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事实为依据,以情理为辅助,力求让双方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让每一位群众都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分享林下资源带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