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张某某交通
事故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张某某被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某物业公司派至某医院从事保洁工作,物业公司及医院均未与张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给张某某缴纳社会保险。5月,张某某在下班路上被刘某某驾驶车辆撞倒,导致其胸椎骨折,双下肢瘫痪。刘某某系酒后、无证驾驶,并在肇事后逃逸。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全责。事故发生后,某物业公司仅向张某某支付了欠付的工资。
6月,张某某妹妹到加格达奇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经审核,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黑龙江洪浩律师事务所王伟华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反复走访踏查并收集固定证据,详细分析和研判案情,逐步理清代理方案,先后提起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待遇。
2019年2月和9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承办律师提出代理意见:第一,车辆管理人张某和车辆所有人李某在事故中存在过错,应当对张某某的交通事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二,某医院在接受劳务派遣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尽到法定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当对张某某的工伤保险待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刘某某赔偿159.08万元,李某、张某赔偿68.17万元,并与刘某某互负连带赔偿责任。判决某物业与某医院共同支付张某某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13.17万元,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综合性案件。案件中既有张某某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也有张某某与某医院之间的法律关系;既有张某某与刘某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也有刘某某与张某、李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案件涉及多重主体、多重法律关系和多种法律程序。
承办律师以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多个法律程序为遵循点,全面分析案情,确定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的代理思路,综合运用证据在两个程序中相互印证、相互支撑,从而确定案件事实与各个涉案主体的责任承担方式。找准了案件的突破点,多路出击为受害人构建全方位赔偿方案,不畏繁琐启动多种法律程序,有效的在实体层面与程序层面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多角度多思路多程序共创胜诉结果。承办律师认真负责、明理析法,以法律援助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托起法律援助的扶弱张义之举。
【点评专家】
高权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