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司法局:
现将《“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攻坚提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9日
“复议为民促和谐”
专项行动攻坚提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效能,经厅党委研究,我厅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攻坚提效工作(以下简称攻坚提效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领导批示要求,抓紧利用年底前的工作时间,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攻坚克难、提质增效,进一步将“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引向深入,提升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效能,通过攻坚提效,实现重点案件办结率、实质性化解率显著提高,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向省委、省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工作措施
(一)学习查摆找差距。2021年12月3日,许勤同志审阅了我厅党委呈报的《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实质化解率不高问题作出批示,要求从主观上查找原因,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化解率,年底前要有显著成效,向省委报告结果,并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察室进行专项督察。张安顺同志也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落实许勤书记指示要求,总结反思,增强工作主动性,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质效。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立即将省委领导批示精神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取得重视支持。要将省委领导批示精神传达到每一名行政复议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对照省委领导批示要求,深入查找自身问题不足,特别是深刻剖析主观原因,切实增强做好攻坚提效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排查梳理“回头看”。要对重点案件化解情况开展“回头看”,以未办结案件、办结后未化解案件为重点,重新排查梳理,建立清单台账,作为靶向目标,努力推动实质性化解,提高案件化解率。
1.排查未办结案件。对专项行动中列为重点化解案件但尚未办结的案件,要加大审理和化解工作力度,确保在年底前办结,并使行政争议同步得到实质性化解。
2.排查已诉讼案件。对行政复议办结后已进入行政诉讼环节的案件,要积极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协调被申请行政机关,三方联动,共同做好化解行政争议工作。
3.排查其他未化解案件。对行政复议已经办结、申请人虽未提起行政诉讼但也未实现实质性化解的案件,要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回访,进一步沟通情况、释法明理,争取申请人的理解认同。
(三)攻坚克难止分争。积极克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稳妥推进重点案件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1.逐案制定推进措施。对未办结、未化解案件逐一分析研究,坚持因案施策、精准施策、综合施策,一案一策、因案制宜,制定化解措施,倒排工期,按表推进,对账销号。
2.集中力量推进化解。对未办结、未化解案件全部实行领导包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案件化解工作,动员全局力量,发挥律师管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优势,整合化解资源,组建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到人,实行挂牌作战。
3.注重加强调解和解。将调解、和解贯穿于案件化解工作全过程,依托各级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与法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对接联动,通过引入第三方调解、多方共同调解等方式,提升申请人对调解的信任度和成功率。
4.加大监督纠错力度。坚持严格依法、公平公正,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力度,对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坚决克服阻力,依法监督纠正。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依法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与行政执法监督相衔接,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执法检查,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省委领导批示要求、开展攻坚提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各市(地)司法局对本地区攻坚提效工作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厅成立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见附件)。各市(地)司法局要参照省厅做法,组织成立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强化组织领导,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确保攻坚提效扎实推进、有序开展。
(二)加力加压推进。要把攻坚提效作为全局工作任务,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工作力量,整合业务职能,形成推进合力。要抓紧利用有限的时间,加快工作节奏,发扬锲而不舍、连续作战的精神,采取“5+2”“白加黑”方式,确保工作按期完成。要坚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高标准、严要求,做实功、求实效,保证攻坚提效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工作督导。省厅将对市(地)、县(市、区)攻坚提效工作加大督导推进力度。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制度,各推进组每周五以视频会议等形式听取各市(地)进展情况,并汇总通报,疫情防控形势允许时要深入各地开展现场督导。对周工作进度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省厅主要领导将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后整改效果仍然不明显的,将直接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情况。省厅将对各市(地)攻坚提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和督察。
联 系 人:吴广、张宪
联系电话:0451-87225627
附件:黑龙江省司法厅“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攻坚
提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黑龙江省司法厅“复议为民促和谐”
专项行动攻坚提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攻坚提效工作组织推进,省厅成立“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攻坚提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永洪
副组长:司 清 齐作礼 吴柳春 陈 宏 滕凤洲
刘 勇 伊建民 张万林 张 波
成 员:于海龙 刘秋夫 李 梅 尹博文 张春晖
马万里 王 展 夏彬彬 郭红梅 原永梅
王继红 凌名峰
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滕凤洲
成员:尹博文 张 强 张 林 吴 广 张 英
负责攻坚提效工作的情况综合、联系协调。
二、第一推进组
组长:齐作礼
成员:王继红 徐 伟
指导专家:张恩学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负责对鸡西市、双鸭山、七台河市攻坚提效工作进行督导推进。
三、第二推进组
组长:陈 宏
成员:凌名峰 姚羽洁
指导专家:牟 驰 北京德和衡(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主任
负责对齐齐哈尔、佳木斯、鹤岗市攻坚提效工作进行督导推进。
四、第三推进组
组长:滕凤洲
成员:张春晖 郑可新
指导专家:张 春 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主任
负责对省本级、哈尔滨市、大兴安岭地区攻坚提效工作进行督导推进。
五、第四推进组
组长:刘 勇
成员:尹博文 阿海峰
指导专家:王伟民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负责对牡丹江、大庆、绥化市攻坚提效工作进行督导推进。
六、综合督导组:
组长:吴柳春
副组长:刘秋夫 李 梅
成员:曾凡娟
负责对攻坚提效工作进行综合督导、执纪监督。
七、专家指导组:
组长:张 波
副组长:张恩学
成员:周 桐 张 英 牟 驰 张 春 王伟民
负责研究重点案件化解工作相关法律政策问题,提出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