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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4-11-28 09:18 来源: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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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推动我省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规〔2021〕4号)、《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黑司规〔2023〕2号)规定,省司法厅组织对全省司法鉴定机构2023年度执业情况进行诚信等级评估。经鉴定机构自查自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初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综合评估、公示,最终诚信等级评估结果为A的司法鉴定机构7家、评估结果为B的司法鉴定机构66家、评估结果为C的司法鉴定机构7家,3家司法鉴定机构不予评定。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度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宋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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