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委书记、地委依法治区办主任 范庆华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党的二十大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到了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思想领航,举旗定向。大兴安岭地区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兴安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准前行方向,凝聚法治建设共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十年来我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最具原创性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我们在工作中,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通过“守四心、践四德”筑牢“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忠诚,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结合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大宣传”活动,将其纳入地委委员会议、行署常务会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校培训必学内容,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压紧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国家“一规划两纲要”部署和我省实施方案安排,制定出台大兴安岭法治建设“三个实施方案”,提出近期、中期、长期三个层面目标,纵深推进法治兴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是紧盯关键环节,规范权力运行,加快法治建设进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建设法治政府,关键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我们围绕建设法治兴安,大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严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行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成立由12名法律专家组成的顾问团队,地委委员会议、行署常务会议均安排法律顾问列席,全区74名公职律师全部参与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地委、行署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组织开展“百名律师联百企”活动,建立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四张清单”,累计推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或从轻处罚等事项1438项,加格达奇区法律援助案件入选全省助力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漠河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积极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漠河市荣获“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塔河县鄂伦春民族乡创业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三是站稳人民立场,维护司法公正,擦亮法治建设底色。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兴安和谐稳定。我们始终全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强化司法服务供给,建立执法办案网上监督信息中心,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问题专项攻坚行动,对涉民企案件线索统一出口、专项督办,重点案件办结率达100%,成功办结全省首例涉外破产重整案件,推动总投资60亿余元的中俄企业重点合作项目重新启动。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动机制,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得到最高法和省法院肯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持续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出台《大兴安岭地区黑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工作办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年初以来,全区八类刑事案件立案、治安案件受理同比下降31.6%、15.2%,破获10年以上命案积案5起、现行命案1起,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是汇聚强大力量,赋能基层治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其法治化水平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起着重要作用。我们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部署要求,致力打造“枫桥经验”兴安版,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在“四所一庭”的基础上深化“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全区去年以来排查化解纠纷635件、化解率97.24%,呼玛县基层治理经验得到省委政法委肯定。聚焦群众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推进法律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建成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93个,通过“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集聚全国各地律师1.5万余名,累计为群众提供线上法律服务近4000次,案卷优良率位居全省前列,“万所连万会”的做法被全国工商联评为典型案例。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8万余份,营造了学法用法、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大兴安岭地区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运用“四个体系”机制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