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邵国强
双鸭山市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双鸭山。
一、聚焦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效履行统筹法治建设职责。一是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着力在深化、实化、转化上下功夫。二是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机制,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市各方面各环节。以抓好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自查工作为抓手,多措并举、系统推进法治双鸭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三个五年工作方案”中294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大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以岭东区作为试点,推行县级党委常委会“学述评查普”五位一体述法新模式,并推行在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的同时,由县(区)党委和市直部门“一把手”进行会前述法。四是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暨“领航、启航、护航”三航行动再出发,强化领导率先、干部争先、约束在先。聚焦高效率促发展,快节奏建平台,争一流优环境。市委能力作风办通报表扬了非诉调解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惠民利企的工作做法。
二、聚焦全面履行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一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体系。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机制,全面推行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锚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目标,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档升级。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创新建立更多智能服务、智慧服务创新应用场景,健全标准统一、智慧便利、协同联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应进必进、只进一扇门。打造企业群众办事环节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费用最低、便利度最优、满意度最高的“六最”特色营商品牌。搭建“政商沙龙”等载体,建立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持续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政商环境。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最大限度缩小执法“自由裁量”权限。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对行政执法实施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厉查处野蛮执法、随意执法、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三、聚焦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步伐。一是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服务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建成用好法治教育宣传基地,累计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6个,各类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展馆1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9个,打造市级普法宣传一条街,临街单位积极建设法治“微”景观,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初步形成。二是着力加强民营企业发展法律服务保障,深入开展“送法进民企”“法治体检”等活动,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民营企业联系点、特邀监督员,建立涉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和跟踪督办机制,在法治建设督察工作中增加民营企业评价事项,提升民营企业法治“发言权”。三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推进“四所一庭”衔接联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在建成18个行业领域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刑事诉讼和解中心,进一步推进非诉解纷机制走深走实,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上持久用力,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