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海达纸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哈尔滨市司法局作出的《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海达纸业有限公司投诉哈尔滨工大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哈司鉴投复〔2018〕第44号)
申请行政复议一案,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本机关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恢复审理通知书》(黑司复恢〔2020〕46号),本案恢复审理。因你公司住所和法定代表人住址均无人收件,且联系方式不实,无法与你公司联系,经两次邮寄送达均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恢复审理通知书》(黑司复恢〔2020〕46号)。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504室领取文书,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限内领取文书,请在上述期限内告知本机关。60日期满,即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