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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日期:2024-01-10 17:05 来源: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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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程序,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经市(地)司法局推荐、厅党委会研究,拟向司法部推荐8个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6名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个人(名单附后)。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仕荣  张  宪

电话:0451-87225611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4年1月10日

一、拟推荐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8个)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股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审理科

    黑龙江省大庆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受理科

    黑龙江省鸡西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二、拟推荐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个人(6名)

    李延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司法局局长

    孙文静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科长

    王小雨  黑龙江省伊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科副科长

    吴媛媛  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司法局一级科员

    张冬梅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负责人

    司世江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司法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宋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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